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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
一、服務對象 
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服務對象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,符合購買或租賃輔具條件。
三、資格限定
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。
四、補助項目
依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給付-給付額度40,000元/3年
部分負擔-一般戶30%、中低收入戶10%、低收入戶0%  



  高雄市辦理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特約連結
   https://ltc.kchb.gov.tw/ltc/info/3